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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撥款
津貼額
按照目前發放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的做法,津貼額是根據學校於2013/14學年的核准班級數目釐定。
撥款的適用範圍
學校可使用此一筆過津貼以提升或添置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在校園內設置所需的無線網絡環境(全面覆蓋所有課室),以便在課堂使用電子教科書,以及購置足夠的流動電腦裝置讓學生能在課堂上使用。
建立無線網絡模式
有關提升學校資訊科技基礎設施方面,學校可選擇由服務供應商設計、建設及操作整套基礎設施,以後透過租賃服務形式獲得相關服務。學校亦可利用津貼自行設計、建設、擁有及操作無線網絡基礎設施。
採購參考資料
津貼學校
政府學校
教育局內部通告第 2/2013, 3/2013 及 4/2013 號
(只有英文版)
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
(只有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