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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公益少年團

團員登記

 

 

登記資格 

公益少年團的組織,是以學校為單位,凡就讀任何公益少年團會員學校的中、小學生,而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皆可登記為「公益少年團」團員:

  1. 就讀於小學一年級至中學六年級
  2. 對社區服務深感興趣
  3. 願意勸勉其他市民重視公德心及責任感
  4. 願意使香港成為一個更完善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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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少年團團章

學校如欲加入成為「公益少年團」會員學校,只需為有意加入「公益少年團」成為團員的學生登記入團後,便自動成為「公益少年團」會員學校。

 

登記程序

登記成為「公益少年團」團員須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 填寫新團員登記表格
  2. 公益少年團辦事處在收到登記表格後,將會通知學校派員領取團員記錄冊及團章。
  3. 請負責教師在收到上述證件後,分發給學生。
  4. 學生自行在團員記錄冊上,以正楷填寫有關資料及貼妥照片,然後交校方蓋上校印。

 

團章及團員記錄冊

學生成功登記為公益少年團團員後,便可獲發給公益少年團團章和團員記錄冊,參加一切由公益少年團所安排的活動。團員在參與的公益少年團活動或有關的社區服務後,把記錄登記在團員記錄冊內,將成為團員的認可資歷。

 

每位團員只獲發一個團章,如有遺失或損毀,公益少年團辦事處不會再行補發。

 

團員如有遺失記錄冊,須向公益少年團負責教師報失,經負責教師審查後,認為有需要補發時,請填妥補領表格,寄回公益少年團辦事處。每位團員將獲發一本空白記錄冊,團員須自行補填記錄冊上各項資料,經負責教師核對後,便可繼續使用。

 

新團員登記表格

按此到「表格及信函」頁下載

 

補領公益少年團團員記錄冊申請表

按此到「表格及信函」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