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本、教材分拆定价政策正面睇
近日课本出版商委托香港大学进行调查,调查报告指教师对「课本、教材分拆定价政策」存有疑问及忧虑,教育局就此提供以下资料,厘清对有关政策的误解。
政府于2008年10月成立「课本及电子学习资源发展专责小组」,积极研究课本及电子学习资源的发展。专责小组建议于2010/11学年开始推行「课本、教材和学材分拆定价」政策,贯彻应用于所有课本,包括现行课本及新课程课本。
推行课本、教材分拆定价是理顺现时课本与教材捆绑销售的情况,希望透过「用者自付」的原则、避免造成浪费和采取节流的措施(如减省不必要的包装、避免向学校致送花篮和提供奢华的款待等) ,从而减低成本,创造降低课本价格的空间,减轻家长的负担。落实「分拆定价」后,家长只需付费购买子女所需课本,不必为课本以外的其他教学资源间接付费。
推行「分拆定价」政策是专责小组经一年多时间讨论,收集和考虑各持分者意见后而订定的。专责小组透过广泛渠道搜集资料和持份者对课本及电子学习资源发展的意见,包括举办三场公开研讨会、两场学生论坛、进行学校问卷调查及透过香港教育城电子平台邀请家长提交意见,并分析所收到的资料后才建议推行「分拆订价」。
教育局于2010年5月10日发出「学校选用课本及学习材料须知」通函(第87/2010号),提醒各中、小学及幼稚园在落实「课本、教材分拆定价」政策前,应珍惜出版社提供的教材并作循环使用,以减轻出版社的支出,令书价保持平稳。通函亦载有专责小组向教育局局长提交报告及建议的网址(http://www.edb.gov.hk/attachment/sc/curriculum-development/resource-support/textbook-info/wg%20final%20report_sc.pdf),供学校浏览有关报告的详细内容。因此,学校对有关政策应有清楚的认识。
学生使用课本及其中教材的同时,亦应结合其他学习资源,包括由教育局及各教育机构制作的教材。现时随课本附送的教材并不是唯一的教材来源,教师可从不同来源得到多样化的教材,包括电子教材,用以辅助教学。此外,在推行政策后教师可选择不同出版社的教材,灵活及多元地利用适切的教材教学,进一步提升学与教质素。
此外,根据专责小组收集的资料及谘询家长和业界的结果,现时出版社向学校免费提供教材并非基于实际需要,容易浪费资源,亦导致课本价格不断上升。假如课本出版社不断附加这些教学资源作为促销策略,将免费教学资源制作成本纳入课本开发成本,将会不断加重课本加价的压力。再者,由家长承担教学资源的开发成本,并不合理。
过去一年,教育局多次与课本出版社磋商落实执行「分拆定价」政策的细节,亦达至一定共识,包括不将教材作公开发售。课本出版商认为,需要妥善处理大量教材的版权问题方可落实分拆定价,如于2010/11学年推行,在执行上会有困难,因此要求教育局延后执行分拆定价政策。教育局考虑到课本出版商的困难及2010/11学年冻结书价等因素,决定延迟一个学年执行是项政策。教育局已给予课本出版界一年过渡期,解决落实「分拆定价」政策的问题和细节,业界应有足够时间作出适当处理,不应再以任何形式延迟实施「分拆定价」政策。
至于资源方面,教育局一贯做法是给予学校一笔资源,让他们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运用购买学习材料及应付日常运作。学校现时可从「营办开支整笔津贴」或「扩大营办开支整笔津贴」获得资助以购买教材。在目前欠缺教材具体价格的情况下,我们不能确定学校是否有足够资源购买教材。教育局重申,日后如学校因资源不足而无法购买教材,局方会向学校了解实际情况,并透过现行拨款机制增拨资源,确保学校有足够资源购买教材。再者,政府亦不能为个别行业包底,以确保课本出版社可收回成本及利润,这种做法有违「用者自付」原则,难以向公众交待公帑的合理运用。
虽然为课本与教材订价是课本出版社的商业决定,但理顺现时课本与教材捆绑销售的情况是合乎公众利益及期望的。教育局乐见课本出版社同意这些原则,并期望业界与局方齐心协力,继续就落实执行「分拆定价」政策进行磋商,尽快达成落实政策的细节,以回应社会诉求,为学生提供优质而价格合理的课本及学习材料,减轻家长的负担。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注:所有列于教育局「适用书目表」中的幼稚园学习资料、中小学课本已由2014/15学年起全面分拆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