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阅本页最后部分所载的有关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的重要通知
如果你想申请为资助学校的代课教师,你可直接向学校申请。
资助学校聘用代课教师的指引 ( 于2024年2月8日)
资助学校招聘代课教师程序核对表 ( 于2020年4月23日)
查询
如欲查询有关资助学校代课教师的事宜,请联络区域教育服务处。
如果你想申请成为官立学校的代课教师,请点击:
申请官立学校临时教学职位的电子表格(EDB113)[于2017年8月9日],并在网页上填妥及递交该表格。
查询:
如欲查询有关官立学校代课教师的事宜,请致电2892 6325与官立学校组联络。
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
当局已接纳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建议,设立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香港警务处已于2011年12月1日推行有关机制。该机制只适用于向机构或企业应征与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有关工作(包括学校的代课教席)的准雇员。由于保障儿童福祉殊为重要,教育局强烈建议学校/雇主采用该机制,并在聘用程序的最后阶段,要求准代课教师进行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查核纪录的申请须由准雇员自愿提交。有关机制的详情,载于香港警务处的网页(https://www.police.gov.hk/sc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