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操守指引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其言行、操守和价值观对学生影响深远。教育专业和个人修养应相结合,以达至以德育人。
教育局制订《教师专业操守指引》(《指引》),旨在清晰说明教师应有的专业操守及行为规范,鼓励教师自觉遵守,保障学生福祉,守护教育专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教育局在制订《指引》时,除审慎考虑香港教育体系的实际情况和现行法例,亦参考教师专业发展相关文件,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教师专业标准,从而归纳出「专业信念」、「恪守法治」、「以身作则」、「廉洁公正」、「尽忠职守」、「关爱学生」、「尊重私隐」和「维护专业」共八项教师专业操守准则,并就各项准则列举例子说明教师「应该」和「不应」做的行为。此外,《指引》载列处理教师涉嫌违反专业操守的机制及一些个案举隅。
教师应仔细阅读《指引》,掌握其对专业及个人行为的要求。学校层面,办学团体可参考《指引》向属校管治机构作出指示,而学校管治机构可参考《指引》,订定员工行为管理措施和专业发展计划,以及表扬优秀教师。如有教师涉及专业失当或违法行为,学校可参考《指引》跟进处理。教育局会参考《指引》,检视教师的注册;亦会安排教师专业发展及培训活动,以及表扬在德行及教学专业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建设德才兼备的教师团队。教育局会因时制宜,按需要更新《指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