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校有责任依据「资助则例」及「薪金评估指南」的规定,评估以薪金津贴支薪教职员的薪金。教育局会尽快核实学校的薪金评估。如资助学校的薪金评估不准确,其校董会/法团校董会有责任作出安排,以取回或补付有关教职员获多支付或少支付的薪金。
然而,教育局接收的薪金评估个案(尤其是于每学年初接收的个案)数量庞大,所以本局需时完成有关工作。因此,学校在评估教职员的薪金前,必须先参阅『薪金评估指南』的相关规定,并小心谨慎地评估其教职员的薪金。
有关的教职员亦可参阅「资助则例」及「薪金评估指南」,以了解薪金评估的详情。
如查询有关资助学校以「薪金津贴」支薪教职员的薪金评估事宜,可致电2892 5466与本局薪金核实小组人员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