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定义
根据《教育条例》第3(1)条,「学校」是指一间院校、组织或机构,其于任何一天向20人或多于20人或于任何时间同时向8人或多于8人提供幼儿、幼稚园、小学、中学或专上教育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其他教育课程,包括以专人或邮递服务交付的函授方式。
推行「电子学校注册证明书」
为提供更多电子服务以切合巿民的需要,继推出可供网上提交的「电子表格」后,教育局再推出「电子学校注册证明书」。由2024年7月1日起,本局批核学校注册申请后,会向相关学校校监签发电子版本的「学校注册证明书」及「学校临时注册证明书」。
有关「电子学校注册证明书」的详情,可浏览「电子学校注册证明书」网页。
甲. 新办学校注册
影片:
有关学校注册程序的详情,请按此观看简介影片。
讲座 :
日期: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地点: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4楼1419A及B室
报名表格
内容:
讲座以粤语进行,内容主要介绍校舍设于非为学校用途而设计和建造的房产之内的学校,其申请注册的相关事宜。欢迎有意开办教育课程的个人及组织(例如非政府机构)报名参加。
新办学校注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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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增设校舍
1. | 增设校舍指引 (校舍设于非为学校用途而设计和建造的房产) | |
2. | 增设校舍指引 (校舍设于为学校用途而设计和建造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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