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会 问 题 第 九 条( 书 面 答 复 )
会 议 日 期 : 二 零 零 零 年 十 一 月 一 日
提 问 者 : 刘 慧 卿 议 员
作 答 者 : 教 育 统 筹 局 局 长
问 题 :
行 政 机 关 可 否 告 知 本 会 , 是 否 知 悉 香 港 大 学 (" 港 大 ") 有 否 向 在 本 年 9 月 辞 职 的 前 港 大 校 长 发 放 离 职 补 偿 ; 若 有 ,
( 一 ) |
发 放 离 职 补 偿 的 原 因 及 补 偿 的 细 则 为 何 ;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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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有 关 的 聘 用 合 约 有 否 订 明 该 校 长 在 辞 职 时 可 取 得 补 偿 ; 若 然 , 有 关 补 偿 条 款 为 何 , 以 及 根 据 该 等 条 款 计 算 的 补 偿 与 实 际 发 放 的 补 偿 比 较 为 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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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
主 席 女 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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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大 学 ( 港 大 ) 已 通 知 政 府 , 该 校 并 没 有 就 前 校 长 于 本 年 九 月 辞 职 一 事 , 以 公 帑 向 他 发 放 任 何 款 项 。 由 于 有 关 安 排 不 涉 及 公 帑 , 亦 纯 粹 是 港 大 自 主 范 围 内 的 事 情 , 政 府 不 宜 查 询 有 关 离 职 补 偿 的 详 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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