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问 者 : 朱 幼 麟 议 员
作 答 者 : 教 育 统 筹 局 局 长
问 题 :
据 报 , 私 立 学 校 香 港 管 理 书 院 于 5 月 中 结 业 , 而 截 至 5 月 17 日 , 消 费 者 委 员 会 共 接 获 144 宗 由 该 书 院 学 生 作 出 的 投 诉 , 所 涉 及 的 预 缴 学 费 款 额 达 130 万 元 。 就 教 育 署 对 私 校 的 监 管 事 宜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会 ∶
( 一 ) | 自 1999 年 1 月 起 , 教 育 署 共 接 获 多 少 宗 针 对 该 书 院 的 投 诉 个 案 , 并 按 投 诉 事 项 列 出 有 关 的 分 项 数 字 ; 教 育 署 如 何 跟 进 该 等 投 诉 , 以 及 为 何 该 署 的 跟 进 行 动 未 能 及 早 纠 正 该 书 院 的 不 当 经 营 手 法 和 减 少 学 生 所 蒙 受 的 损 失 ; 及 |
( 二 ) | 除 了 提 出 检 控 外 , 教 育 署 有 何 措 施 防 止 私 立 学 校 滥 收 费 用 及 管 理 不 善 ? |
答 复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 由 一 九 九 九 年 一 月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八 月 , 教 育 署 共 收 到 8 宗 涉 及 香 港 管 理 书 院 的 书 面 投 诉 。 而 在 二 零 零 零 / 零 一 学 年 开 始 直 至 二 零 零 一 年 年 四 月 底 止 , 教 育 署 共 接 获 159 宗 关 于 上 述 学 校 的 投 诉 , 当 中 包 括 由 消 费 者 委 员 会 转 介 的 投 诉 个 案 。 |
( 二 ) | 现 时 , 《 教 育 条 例 》 ( 第 279 章 ) 规 定 学 校 收 取 的 学 费 须 先 得 教 育 署 署 长 批 准 。 至 于 学 校 管 理 方 面 , 根 据 《 教 育 条 例 》 , 若 学 校 的 管 理 并 不 令 人 满 意 , 教 育 署 署 长 可 取 消 学 校 或 校 董 的 注 册 , 委 任 额 外 校 董 加 入 校 董 会 , 或 要 求 学 校 在 指 明 时 限 内 作 出 补 救 措 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