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会 问 题 第 13 条( 书 面 答 复 )
会 议 日 期 : 二 零 零 零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提 问 者 : 梁 刘 柔 芬 议 员
作 答 者 : 教 育 统 筹 局 局 长
问 题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会 , 有 何 措 施 帮 助 家 长 认 识 父 母 应 有 的 责 任 和 掌 握 与 子 女 沟 通 的 技 巧 , 使 他 们 能 正 确 引 导 子 女 在 身 心 方 面 的 发 展 , 以 及 建 立 和 谐 的 家 庭 ?
答 复 :
主 席 女 士 :
(a) 教 育 署
(b) 社 会 福 利 署
(c) 卫 生 署
(d) 政 府 部 门 之 间 的 协 调 及 与 非 政 府 机 构 的 合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