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会 问 题 第 20 条( 书 面 答 复 )
会 议 日 期 : 二 零 零 一 年 十 月 三 十 一 日
提 问 者 : 何 钟 泰 议 员
作 答 者 : 教 育 统 筹 局 局 长
问 题 :
本 月 初 , 一 所 开 办 仅 两 个 月 的 私 营 预 科 书 院 突 然 倒 闭 , 令 不 少 学 生 蒙 受 经 济 损 失 。 关 于 保 障 私 营 学 校 学 生 权 益 的 事 宜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会 :
( 一 ) |
过 去 3 年 , 突 然 倒 闭 的 私 营 学 校 数 目 为 何 , 以 及 当 局 共 接 获 多 少 宗 有 关 投 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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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受 影 响 学 生 可 循 何 种 法 律 途 径 追 讨 已 缴 交 的 学 费 ;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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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有 何 机 制 监 察 私 营 学 校 的 财 政 状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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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
主 席 女 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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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据 教 育 署 资 料 , 本 月 初 因 财 政 问 题 而 突 然 停 办 的 私 立 学 校 并 非 只 开 办 了 两 个 月 。 该 校 于 一 九 八 四 年 已 经 注 册 , 主 要 开 办 商 科 课 程 。 本 年 六 月 该 校 更 改 校 名 为 预 科 书 院 , 以 配 合 开 办 中 学 预 科 课 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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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
过 去 三 个 学 年 , 私 立 学 校 因 财 政 问 题 而 突 然 停 办 的 个 案 只 有 一 宗 。 该 个 案 中 共 有 一 百 五 十 九 位 学 生 向 教 育 署 及 消 费 者 委 员 会 提 出 投 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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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若 有 学 校 停 办 , 教 育 署 会 与 消 费 者 委 员 会 紧 密 联 络 , 要 求 学 校 退 还 已 缴 交 的 学 费 。 如 有 需 要 循 法 律 途 径 追 讨 , 消 费 者 委 员 会 亦 会 协 助 受 影 响 的 学 生 透 过 小 额 钱 债 审 裁 处 , 追 讨 有 关 款 项 。 有 关 本 月 初 突 然 停 办 的 私 立 学 校 个 案 , 经 教 育 署 要 求 , 该 校 已 将 十 月 份 已 缴 交 的 学 费 及 报 考 公 开 试 费 发 还 给 受 影 响 的 学 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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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开 办 私 立 学 校 , 除 按 照 《 教 育 条 例 》 注 册 , 亦 必 须 办 理 商 业 登 记 , 受 有 关 《 公 司 条 例 》 及 《 税 务 条 例 》 规 管 。 教 育 署 在 注 册 私 立 学 校 时 的 工 作 重 点 , 是 确 保 这 些 学 校 遵 守 《 教 育 条 例 》 下 有 关 校 舍 安 全 、 师 资 及 收 费 等 方 面 的 规 定 。 如 有 需 要 , 教 育 署 视 学 人 员 可 按 照 《 教 育 条 例 》 的 规 定 , 要 求 查 阅 学 校 的 帐 目 及 有 关 的 单 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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