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已建立一个由课程发展议会应用学习委员会、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和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参与的应用学习质素保证机制,以确保课程是根据设计原则而发展、按课程设计教授,以及学生的学习成果能达到设定的水平。
应用学习课程乃高中课程下的选修科目,成绩会在香港中学文凭证书上汇报。
由2018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开始*,应用学习科目的学生成绩汇报分为三级:「达标」、「达标并表现优异(I)」和「达标并表现优异(II)」。「达标并表现优异(I)」的表现水平被视为等同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甲类科目第三级的成绩;「达标并表现优异(II)」的表现水平被视为等同于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甲类科目第四级或以上的成绩。至于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则分为「达标」和「达标并表现优异」两个等级。
* 由2012至2017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的成绩以两个等级汇报,即「达标」和「达标并表现优异」。
除香港中学文凭资歷外,学生成功完成已载錄于资歷名册的应用学习课程(属于资歷架构第三级证书课程),亦会获课程提供机构颁发资歷架构证书。应用学习中文与资歷架构第一级至第三级挂钩,而应用学习(职业英语)则与资歷架构第二级至第三级挂钩。修讀应用学习中文/应用学习(职业英语)的学生,达到不同级别的评核及出席率要求,会获课程提供机构颁发有关课程相应级别的资歷架构证书。详情可浏览资歷名册网页(www.hkqr.gov.hk)。
应用学习(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除外)
大专院校收生一直按院校自主原则进行。升学途径(学士学位课程)- 大专院校认同学生在应用学习所累积的学习经验。个别院校、学院或课程会以应用学习科目作为选修科目、给予额外分数或作为额外的辅助资料。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大学学士学位课程对应用学习的认受程度
资料来源: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大学网页
有关详情,请浏览各院校网⾴:
香港城市大学 香港浸会大学 岭南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教育大学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大学
升学途径(副学位课程)- 根据副学士学位及高级文凭课程的新修订通用指标(2023/24学年生效),学生如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其中五科( 包括英国语文及中国语文)达到第二级或以上的成绩,便可报读副学士学位或高级文凭课程。一般而言,每名学生最多可提交两个应用学习科目的成绩, 以报读该等课程注。 有关新修订的通用指标,已透过教育局通函第44/2023号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通知学校。有关详情,请浏览各院校网页。 就2024/25学年,请浏览「自资专上教育资讯平台」 (https://www.cspe.edu.hk/tc/Resources-CommonDesc.html)。
升学途径(应用教育文凭课程)- 如学生在应用学习科目取得「达标」或「达标并表现优异」的成绩,在报读应用教育文凭课程时,可获豁免修读最多两个相关学习范畴的选修科目。就每位学生的情况,院校会详细审视该学生所修毕的应用 学习课程及有关的应用教育文凭的选修科目的课程内容,并按其课程内容上的相关程度来决定学生可否获得豁免或可获豁免修读的选修科目数目。有关详情,请浏览应用教育文凭课程网页(www.dip-ae.edu.hk)。
有关高中毕业生多元出路的资讯,请浏览「衔接多元出路一站通.过渡高中及专上教育阶段」(https://amp.edb.edcity.hk/sc/overview.php)。
升学途径(内地/海外),详情可参阅「衔接多元出路一站通.过渡高中及专上教育阶段」(https://amp.edb.edcity.hk/sc/beyonds6.php)。
就业方面 - 公务员事务局在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宣布:在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或以后聘任公务员时,将会按下列安排接受香港中学文凭(中学文凭)考试成绩:
详情请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网页 (www.csb.gov.hk/tc_chi/info/2170.html)。
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
应用学习中文为非华语学生提供额外途径获取另一中国语文科资历。报读专上教育课程时,应用学习中文的成绩一般获接纳为其他中国语文科资历,但不会被视为选修科目。现时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大学及绝大部分专上院校均接纳应用学习中文的「达标」成绩为非华语学生报读课程所需的其他中国语文科资历的基本等级要求。
就业方面 - 公务员事务局接纳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的「达标」和「达标并表现优异」成绩为符合有关公务员职级的中文语文能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