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资格[1]
体育专科训练
一般而言,一位已完成体育专科训练的教师是指他/她已完成本地或海外院校的相关教育课程并涵盖下列内容:
甲、教育理论
乙、体育
2.1 必须包括最少160个课时的体育活动技能及教学法单元,该单元应涵盖「课程发展议会」所建议的[2] 四类活动
范畴中的八项体育活动;
2.2 有意任教小学的人士,应修读与「基础活动」相关的课程。
查询
如对聘用[3] 体育教师有任何疑问,学校可提供有关申请人的学历证明文件及所修读的单元,咨询所属分区学校发展组。
一般查询,请以下列途径与我们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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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 (852) 2110 3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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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学校体育学习领域安全指引 (第一章第一节)
https://www.edb.gov.hk/sc/pe/safety
[2] 有关「体育活动」的详细资料,请参阅《体育学习领域课程指引 (小一至中六) 》 (2017)第3.3.3段:
https://www.edb.gov.hk/attachment/tc/curriculum-development/kla/pe/curriculum-doc/PEKLACG_c.pdf
[3] 学校行政手册 (2024年10月版) (第七章7.4.2节 第6d段)
https://www.edb.gov.hk/attachment/sc/sch-admin/regulations/sch-admin-guide/SAG_S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