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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署长第三十九号报告书小学教育
主要內容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基金



A.  概况

政府在2008年成立 10 亿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基金(基金),向在港修读全日制公帑资助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杰出学生提供奖学金。为进一步发展香港成为国际专上教育枢纽,基金其后进行了数次注资,以增加奖学金名额或提供更多不同类型的奖学金予学生,当中包括副学位课程学生。基金产生的投资收入用于为优秀的本地和非本地学生提供奖学金。

每个学年,政府从基金投资收入拨出一定金额予十所提供公帑资助全日制副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院校(包括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香港演艺学院和职业训练局),用作颁发奖学金。政府于2018年向基金额外注资8亿元,从2019/20学年起颁发更多奖项,以鼓励学生在学术及非学术领域上追求卓越。


甄选准则

院校会考虑以下的因素,并因应不同学生类别作出适当调整以决定有关学生应否获发奖学金:

公帑资助全日制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学生
(a) 学业成绩卓越;
(b) 对院校社会有受肯定的贡献;
(c) 具备领导才能及良好的沟通技巧;及/或
(d) 对本港社会有高度承担。

 

公帑资助全日制副学位课程的学生
(a) 学业成绩优良;
(b) 具备领导才能及良好的沟通技巧;
(c) 对院校/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及/或
(d) 对本港社会有高度承担。

 

B.  基金下的奖学金/奖项

(i) 一带一路奖学金

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由2016/17学年起,政府在特定地区奖学金计划下增设「一带一路奖学金」,授予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特定国家的学生。为吸引更多杰出的非本地学生来港升学,「一带一路奖学金」在2019/20学年分为以下三个类别,以全面涵盖「一带一路」沿线地区:

 

(a)「一带一路奖学金—特定国家」 - 适用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缅甸、蒙古国和哈萨克斯坦的学生;

(b)「一带一路奖学金—其他国家」- 适用于来自一带一路国家(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缅甸、蒙古国和哈萨克斯坦除外)的学生;以及

(c)「一带一路奖学金—研究院研究课程」 - 适用于来自一带一路国家的研究院研究课程学生。

 

(a)及(b)将授予来港修读公帑资助全日制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的非本地学生,而(c)则惠及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港修读公帑资助全日制第一年研究院研究课程的非本地学生。得奖学生会在所修读课程的正常修业期内获发全额学费资助,如学术表现令人满意,可每年续领奖学金。政府于2024年向基金额外注资10亿元,从2024/25学年起增加「一带一路奖学金」的名额五成。

 

有关上述各奖学金的详情,可浏览此网页 https://www.studyinhongkong.edu.hk/hk/hong-kong-education/scholarships.php。查询详情,请以电邮与教育局联络(hksbr@edb.gov.hk)。

 

(ii) 卓越表现奖学金

为吸引更多优秀本地学生留港升学和更多出色的非本地学生来港就学,「卓越表现奖学金」于2008年设立,以表扬于香港修读公帑资助全日制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本地与非本地学生的卓越表现。得奖的本地学生每年可获颁奖学金40,000元,非本地学生每年可获80,000元。

此外,政府于2011年向基金注资2亿5,000万元,以便由2011/12学年起,拨款予五所开办公帑资助全日制副学位课程的院校(包括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演艺学院和职业训练局),用作颁发奖学金(香港城市大学及香港理工大学已于2022/23学年起停办公帑资助全日制副学位课程)。得奖的本地与非本地副学位课程学生每年可获颁奖学金20,000元至30,000元。 有关基金的查询,请电邮至hkgsf@edb.gov.hk与教育局联络。

 
有关「卓越表现奖学金」的获奖学生人数和颁发款项
学士学位以上程度课程的学生

学年

 获奖学生人数

 颁发款项

2008/09

 230

 一千二百万元

2009/10

 441

 二千四百万元

2010/11

 514

 二千九百万元

2011/12

 514

 二千九百万元

2012/13

 710

 四千二百万元

2013/14

 834

 四千七百万元

2014/15

 854

 四千七百万元

2015/16

 865 四千七百万元

2016/17

 869 四千八百万元

2017/18

 747 四千二百万元
2018/19 751 四千二百万元
2019/20 856 四千七百万元
2020/21 841 四千七百万元
2021/22 822 四千七百万元
2022/23 838 四千七百万元
2023/24 846 四千七百万元

副学位课程的学生

学年

 获奖学生人数

 颁发款项

2011/12

 143

 三百万元

2012/13

 421

 九百万元

2013/14 555

 一千二百万元

2014/15 564

 一千二百万元

2015/16 568

 一千二百万元

2016/17 570

 一千二百万元

2017/18 479

 一千万元

2018/19 478 一千万元
2019/20 583 一千二百万元
2020/21 583 一千二百万元
2021/22 577 一千二百万元
2022/23 579 一千二百万元
2023/24 546 一千一百万元

   

(iii) 才艺发展奖学金 外展体验奖

2012年,政府再向基金注资10亿元,成立两项新的奬学金及奬励计划,以惠及更多学生。新的奬学金及奬励计划于2012/13学年成立,名为「才艺发展奖学金」「外展体验奖」,以表扬学业成绩优异兼在非学术领域有过人成就与才华的学生。不论是本地或非本地学生,每名修读公帑资助全日制副学位或以上课程而获颁发「才艺发展奖学金」「外展体验奖」的学生,奖项金额均定为10,000元。

 

「才艺发展奖学金」旨在表扬学业成绩优异兼在非学术领域有过人成就与才华的学生,支持他们进一步发展他们的才能。得奖的本地或非本地学生就读公帑资助全日制副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获颁发奖学金的学生须在以下其中一项才艺取得成就或崭露才华:

(一)   体育运动和竞艺;
(二)   音乐和表演艺术;
(三)   文化、美术和设计;或
(四)   创新和科技。

 

「外展体验奖」旨在支持由院校提名的优异学生到香港境外,参加由院校举办或认可的学习、实习或服务计划,以及国家、地区和国际性活动及比赛。得奖的本地或非本地学生须就读公帑资助全日制副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部份外展体验奖活动和得奖学生反思报告可以在这里(只提供英文版本)找到。

 

 (iv) 展毅表现奖

2013年,政府再向基金注资2,000万元﹐在2013/14学年增设「展毅表现奖」,以嘉许值得赞扬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专上学生,鼓励他们在学业及其他方面追求卓越。不论是本地或非本地学生,每名修读公帑资助全日制副学位或以上课程而获颁发「展毅表现奖」的学生,奖项金额均为15,000元。

^特殊教育需要涵盖特殊学习困难、智力障碍、自闭症、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肢体伤残、视觉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及其他。

 

C.  中国香港-APEC奖学金

由2014/15学年起,来自亚太经合组织(APEC) 会员体之基金的非本地得奖者将同时获颁 「中国香港-APEC奖学金」,以支持及推行APEC奖学金倡议。该倡议主张公私部门创立及提供奖学金、训练与实习机会,以惠及APEC会员体(尤指发展中会员体)的青年学生及女性们。有关 APEC奖学金倡议之简介可参考网页 http://education.apec.org/  (只有英文版)。

D.   参与院校的连结

关于这个奖学金及不同院校所提供的其他奖学金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以下的连结:

有关在港升学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专上学生提供之奖学金,可参考网页http://studyinhongkong.edu.hk

  

E.  其他资料

预算和年度报告

二零零八至二零二五年 年度预算

 

 二零零八至二零一二年 年度报告

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 年度报告

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 年度报告

二零一四至二零一五年 年度报告

二零一五至二零一六年 年度报告

二零一六至二零一七年 年度报告

二零一七至二零一八年 年度报告

二零一八至二零一九年 年度报告

二零一九至二零二零年 年度报告

二零二零至二零二一年 年度报告

二零二一至二零二二年 年度报告

截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

截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 

截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