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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常见问题

 

  1. 哪条法例规管在香港开办的非本地高等及专 业教育课程?

    《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 规管) 条例》( 第4 9 3 章) 规管在香港开 办的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课程。

 

  1. 条例的目的是甚么? 

    条例旨在防止未符合注册准则的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课程在香港招收学生,以保 障香港消费者的利益。此外,条例亦表明香港重视高等学术及专业教育。

 

  1. 哪些课程受条例规管?

    所有在香港开办并令学员获取非本地高等学术资格或专业资格的课程, 均受条例规管,必须注册。如学员修毕课程后可获颁授多项非本地高等学术资格或非本地专业资格,例如中级程度资格(包括结业资格),该些可令学员获颁授不同非本地高等学术资格或非本地专业资格的课程部分亦为受规管课程,并必须根据《条例》个别办理注册或豁免注册。

 

  1. 令学员获非本地高等学术资格的课程 的主要注册准则是甚么?

    1. 颁授资格的机构是在所属国家获得认可的 非本地机构。
    2. 设有有效的措施,确保该课程的水平维持在可与该机构所属国家内进行并令学员获取同一资格的课程比拟的水平;而上述课程水平可相比拟的事实亦获该机构、该国家的学术团体及该国家的有关评审当局( 如有的话) 认同。
  2. 令学员获非本地专业资格的课程的主 要注册准则是甚么?

    1. 颁授资格的专业团体承认该课程的目的为 颁授该专业资格,或协助学员应付考试、测验或其他评核,而参加、通过或接受该项考试、测验或评核,会令学员获颁授该专业资格 。
    2. 在所属国家内,该专业团体获普遍承认为 业内具权威性及代表性的专业团体。

 

  1. 哪些课程可获豁免注册?

    在符合条例第8 条的情况下,与下列本地高等教育机构合办的非本地课 程可获豁免注册:
    • 香港城市大学
    • 岭南大学
    • 香港浸会大学
    • 香港都会大学
    • 香港树仁大学
    • 香港中文大学
    • 香港教育大学
    • 香港演艺学院
    • 香港理工大学
    • 香港科技大学
    • 香港大学

 

  1. 个别课程主办者声称他们的课程为「纯遥距 课程」,这表示甚么?

    「纯遥距课程」只透过邮递、电讯传递或在商店发售资料的方式授课。 为了避免限制《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6 条所保证的发表自由,即包括寻求、接受或传播各类资讯及思想的自由,「纯遥距课程」毋须注册。不过,我们鼓励该等课程的主办者主动申请注册,以证明课程亦符合注 册条件。



  1. 我怎样可以查证非本地课程是否根据条例获准注册或获豁免注册?

    市民可循以下途径查证非本地课程是否获准注册或获豁免注册:
  1. 根据条例获准注册或获豁免注册的非本地课 程是否在香港获得承认?

    非本地课程根据条例获准注册或获豁免注册,并不表示该课程 因而得到特别的地位,或获得承认等同本地学位课程。该等资格在求职 时获得承认与否,概由个别雇主自行决定。

 

  1. 我从哪里可以取得已获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局)本地评审的非本地课程的资料?

    已获评审局本地评审的的非本地课程名单已上载于资历名册网页 http://www.hkqr.gov.hk/HKQRPRD/web/hkqr-sc/search/qr-search/  。

 

  1. 我从哪里可以获得与公务员聘任有关的学历评核事宜的资料?

    政府在厘定公务员职位的入职学历及专业资历的时候,通常会以香港教育制度下或由本地院校所颁授的学历╱资历作为标准。持有在香港以外所颁授的学历╱资历的人士,亦可申请。如持有的非本地学历╱资历被评核为与入职要求相若时,他们的申请可获同样考虑。请浏览公务员事务局有关学历评核的网页http://sc.csb.gov.hk/gate/gb/www.csb.gov.hk/tc_chi/recruit/qual/333.html 了解有关事宜。

 

  1. 我如何在广告中识别哪些非本地课程是已经 注册,或已获豁免注册?

    注册课程的广告必须载有课程的注册编号,而获豁免课程的广告必须注明课程属获豁免课程。此外,所有注册课程或获豁免课程的广告必须包括以下声明:「个别雇主可酌情决定是否承认本课程可令学员获取的任 何资格」。
  1. 注册课程是否受到持续监察?

    为确保注册课程持续符合注册条件,课程主办者须递交周年申报表,供注册处处长审核。此外,课程内容或收取及退还费用及收费安排如有任何更改,主办者必须在一个月内以书面通知注册处处长。

 

  1. 除保证程质素外,课程主办者还有甚 么主要的责任?

    1. 在与学员签订的合约内,清楚列明一切费 用和经注册处处长批准的收费及退费的安排。( 只适用于注册课程 )
    2. 收到学员缴付的费用及收费三十天内,向 学员发出书面收据,列明收款日期、款额及付款目的。
    3. 使用《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 规管) 规 则》第5 条指定的合适场地,举办课程有关的活动。

 

  1. 我在报读非本地课程时需要注意甚么 ?

    1. 选读已根据《条例》注册或获豁免注册的课程。未确定课程是否已获准注册或获豁免注册前,切勿缴付任何费用或收费。
    2. 留意经注册课程的广告须述明课程注册编号。至于获豁免课程的广告,则须声明该课程是获豁免的课程。
    3. 留意取录信中须注明主办机构、非本地机构及付款报读的课程名称。
    4. 在缴交款项前,查明缴款安排及退款办法,及在缴款后向课程主办者索取收据。
    5. 非本地课程获注册或获豁免注册,并不表示该课程因而得到特别地位,或获得承认等同本地学位课程。在就业方面,该等资格是否获得承认,全由个别雇主酌情决定。
    6. 部分注册或获豁免的非本地课程,已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 在香港资历架构下之本地评审,并已载列于资历名册。
    7. 在报读无须注册的纯遥距学习课程前,必须先向课程提供者/主办者查询详情,特别是所颁授的资格、付款安排及退款政策,在清楚详情后方缴付款项。

 

  1. 我从哪里可以获得更多有关这条例或申请注 册∕豁免注册的手续的资料?

    市民如欲索取更多资料,欢迎与教育局非本地课程注册处联络。
    地址:香港太古城
           太古湾道 14 号 
           6 楼 603 室
    电话号码:(852)2520 0255 或2520 0559
    传真号码:(852)2520 0061
    电子邮件地址:
    enquiry_ncr@ed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