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申请在幼稚园(3-6岁)校舍内增办幼儿中心(0/2-3岁),该申请必须符合有关政府部门在规划、土地用途、楼宇安全、消防装置、屋宇装备的规定。申请表格和指引如下:
请向下列办事处提出申请: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14号6楼602室教育局 幼稚园及幼儿中心联合办事处查询电话: 3107 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