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二 零 一 四 年 度 第 二 次 校 舍 分 配 工 作 已 经 展 开 。 这 次 校 舍 分 配 工 作 提 供 两 所 空 置 校 舍 (即 位 于 观 塘 坪 石 邨 第 二 座 校 舍 的 前 五 邑 甄 球 学 校 校 舍,以 及 位 于 观 塘 顺 安 邨 第 一 座 小 学 校 舍 的 前 葛 量 洪 教 育 学 院 校 友 会 观 塘 学 校 校 舍) ,以 供 合 资 格 的 办 学 团 体 申 请 作有 时 限 性 扩 充 资 助 小 学 ∕ 营 办 个 别 的 有 时 限 性 的 资 助 小 学 ,以 应 付 观 塘 区 小 一 学 位 预 计 出 现 的 暂 时 短 缺。
请 按 此浏 览 是 次 校 舍 分 配 工 作 的 新 闻 稿 。
可 供 分 配 的 校 舍
浏 览 可 供 分 配 校 舍 的 详 细 资 料 , 请 按 此 。
提 交 申 请 表 格 和 办 学 计 划 书
有 意 申 请 该 所 校 舍 的 团 体 , 请 按 照 以 下 程 序 提 交 申 请 :
(1) | 申 办 团 体 须 提 交 一 份 办 学 计 划 书 ( 连 附 件 不 得 超 过 十 页 ) 以 及 不 超 过 两 页 的 摘 要 ; 申 办 团 体 可 引 用 其 他 现 时 营 办 的 学 校 及 其 办 学 表 现 以 支 持 其 申 请 , 就 有 时 限 性 扩 充 现 有 资 助 小 学 的 申 请 , 则 并 须 提 交 有 关 家 长 及 教 师 对 扩 充 学 校 计 划 意 见 的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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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就 办 学 计 划 书 而 言,载 于 超 过 上 述 第 (1) 项 的 页 数 限 制 的 页 面 内 容 将 不 被 考 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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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就 每 一 个 完 整 的 申 请 而 言,有 意 申 办 学 校 的 团 体 , 须 向 教 育 局 递 交 以 下 文 件 :
(i) 申 请 表 格 正 本 一 份 (ii) 符 合 申 请 资 格 的 证 明 文 件 [ 即 公 司 注 册 和 豁 免 缴 税 证 明 文 件 ] 一 份 ; (iii) 办 学 计 划 书、摘 要 及 现 时 营 办 学 校 一 览 表( 列 明 学 校 名 称 、 地 址 和 所 属 类 别 )( 如 有 的 话 ) ,连 同 两 只 载 有 有 关 资 料 的 光 碟 ; (iv) 其 他 于 申 请 表 格 中 列 出 所 需 的 文 件 各 一 份。 上 列 文 件 必 须 于 二 零 一 四 年 七 月 四 日 下 午 五 时 或 之 前 送 抵 以 下 地 址 :
香 港 添 马 添 美 道 二 号 政 府 总 部 东 翼 六 楼 教 育 局 基 础 建 设 及 研 究 支 援 分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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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迟 交 或 未 填 妥 , 以 及 以 电 邮 方 式 提 交 的 申 请 概 不 受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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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表
二 零 一 四 年 七 月 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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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止 递 交 申 请 |
二 零 一 四 年 七 月 / 八 月 ( 暂 定 ) |
举 行 校 舍 分 配 委 员 会 会 议 ( 如 有 需 要 , 将 会 邀 请 申 办 团 体 阐 述 其 办 学 计 划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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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零 一 四 年 九 月 / 十 月( 暂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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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布 分 配 结 果 |
申 请 表 格 及 填 表 须 知
下 载 申 请 表 格 及 填 表 须 知 , 请 按 此 。
邀 请 有 关 团 体 提 出 申 请 及 提 交 详 细 办 学 计 划 书 一 事 属 非 约 束 性 , 既 不 会 对 任 何 一 方 构 成 有 关 校 舍 分 配 的 任 何 形 式 的 要 约 或 作 出 任 何 形 式 的 要 约 的 依 据 , 亦 不 会 令 政 府 负 上 任 何 法 律 义 务 ; 同 时 不 会 妨 碍 校 舍 分 配 委 员 会 / 政 府 日 后 进 行 的 审 查 , 亦 不 会 迫 使 政 府 必 须 采 取 任 何 行 动 , 包 括 批 准 或 不 批 准 任 何 校 舍 分 配 , 不 论 已 接 获 的 申 请 数 目 多 寡 。 这 次 邀 请 并 不 会 迫 使 政 府 必 须 把 校 舍 于 任 何 时 间 分 配 予 任 何 有 关 方 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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