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小一入学申请表须知
家长如欲在「小一入学统筹办法」的「自行分配学位」阶段,为子女申请在二○二一年九月入读官立或资助小学一年级,必须于九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的学校办公时间内,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直接递交予有意报读的学校。
如家长未能亲自递交申请表,可以书面授权亲友带同填妥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于上述期间递交至所申请的小学。请家长留意,鉴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最新发展,为避免人群聚集,如有需要学校或会安排收集箱让家长投放申请表的正本及有关文件的副本,以减少家长等候的时间,在这情况下,请家长留意有关学校于其后核对文件正本的相关安排。
若家长未能亲身或以书面授权亲友到校办理手续,可安排于九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期间透过邮寄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学校在收取有关申请表后会预约家长在十一月二日或之前到学校提供相关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学校在核实有关的文件后,会把载有校印的申请表副本供家长保存。
家长在填写和递交申请表时,须留意:
(一) 自行分配学位不受地区限制,家长可向任何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递交申请。
(二) 家长只能为每名子女递交一份申请表。倘若被发现同时向超过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递交申请表,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将会作废。
(三) 家长在填写小一入学申请表的居住地址时,必须填写真确的居住地址。教育局设有查核机制,抽查核实家长填报的居住地址。倘若家长被发现提供虚假住址以获取学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学申请将会作废,获派的学位亦会被取消。此外,家长请留意,根据现行法例,制造虚假文书的行为属刑事罪行。
(四) 凡已接受直接资助计划小学小一学位的学童,将不能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官立或资助小一学位。如他/她已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学位,该学位亦会被取消。
(五) 自行分配学位结果将于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由学校公布。未获自行分配学位的儿童,将参加统一派位。统一派位选校日期为二○二一年一月三十及三十一日。详情将于稍后公布。
若家长选择只为子女申请「统一派位」,则须将填妥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文件,在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至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的办公时间内,交回教育局学位分配组(小一入学),地址为九龙观塘伟业街223号宏利金融中心2楼2室。
有关二○二一年九月小一入学统筹办法的详情,家长可浏览教育局小一入学统筹办法网页(网址:https://www.edb.gov.hk/sc/edu-system/primary-secondary/spa-systems/primary-1-admission/index.html)。家长如对小一入学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下列电话与学位分配组职员联络:
另外,若怀疑有家长以虚假住址替其子女申请小一入学,请致电学位分配组的热线电话2832 7700,向教育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