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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可透过以下途径为子女寻求学位:
非本地人士申请进入本港或在本港居留,不论其目的何在,获得批准与否,概由入境事务处处长决定。因此,非本地儿童只能于获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批准后,始可进入本港或在本港居留,以便接受教育。有关详情,可浏览该处网页 https://www.immd.gov.hk/。
非本地儿童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读公营学校,详情请参阅现行教育局通告「非本地儿童及持有担保书的儿童在香港入学」。一般而言,若非本地儿童持有「学生」签证,可以入读非公营学校(包括私立学校、私立独立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英基学校或国际学校)接受教育为理由在本港居住,但不能获准入读公营学校。
另外,除非获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许可,否则旅行证件/护照的入境印鉴上注有「访客」签注,或于入境时获发印有逗留条件为「访客」的入境标签的儿童,均不会获得本港任何一所学校取录。
新来港儿童可透过以下途径寻求学位:
非本地人士申请进入本港或在本港居留,不论其目的何在,获得批准与否,概由入境事务处处长决定。因此,非本地儿童只能于获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批准后,始可进入本港或在本港居留,以便接受教育。有关详情,可浏览该处网页 https://www.immd.gov.hk/。
若儿童获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进入本港接受教育,他/她便可以直接申请入读本地学校。由于各地的教育制度和课程不尽相同,所以学校一般都会面见申请入学的儿童,并评估他/她适合就读的年级,才作入学安排。
在现行学制下,所有学生均有机会修读中六。学生完成六年中学课程后,可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进入大学。若想进一步了解参加文凭试的资格详情,请浏览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网页。
家长可直接联络学校,为子女递交入学申请。学校会按其校本情况(例如是否有学位空缺)考虑有关申请。
教育局可为所有合资格入读公营学校的6至15岁儿童提供学位安排支援服务。家长可亲临就近的教育局区域教育服务处寻求学位安排支援服务。若是小学的学位安排,教育局区域教育服务处职员会按其居住地区和学校空缺情况安排。若是中学的学位安排则可较具弹性,可作跨区考虑,而教育局区域教育服务处职员亦会尽量按居住地区和学校空缺情况作出安排。
家长应带同其子女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副本、学历证明文件正副本及住址证明文件正副本1到就近的教育局区域教育服务处登记。如子女为新来港儿童,家长亦应带同其子女前往登记。
家长亦可于填妥学位安排支援服务登记表后,连同上述所需文件的副本,以邮寄、电邮或传真方式提交。教育局会于收到登记文件后五个工作天内致电要求家长带同所需文件的正本(如登记学童为新来港儿童,则须带同登记学童),亲临所属的区域教育服务处作核实。如在提交登记表格后五个工作天内仍未收到教育局的通知,请致电联络所属的区域教育服务处跟进。
附注:
1. 教育局区域教育服务处接受的住址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盖厘印租约、差饷单、公屋租约或水/电/煤气/住宅电话收费单。所提交的住址证明文件须附有家长/监护人的姓名、发出日期和发函机构名称。家长/监护人如未能提交上述可接受的住址证明文件,教育局可能会要求家长/监护人在所属的区域教育服务处办理声明/宣誓或提供补充文件以资证明申请儿童的居住地址。
香港资优教育学苑(学苑)是教育局资助的机构,为10至18岁的资优学生提供校外资优教育课程及培训。学苑为资优学生提供不同范畴的增润和进阶学习课程(包括创科教育、人文学科、语文、运动及艺术方面等),及比赛相关的培训,以栽培资优学生。有关学苑的学员提名机制及提供的课程和培训,请浏览香港资优教育学苑网页。如有查询,请致电3940 0501与香港资优教育学苑联络。
家长或公众人士可以亲临教育局区域教育服务处阅览学校资料。另外学校资料经已上载到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网页的「学校概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