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应积极装备自己,与时并进。教育局制订的《教师专业操守指引》清晰说明教师应有的专业操守及行为规范,当中第三章准则8指出教师应按教育局及学校指引,积极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在不同的专业阶段完成进修要求,从而提升专业能力,以维护教育专业的形象和尊严。
教育局十分重视教师团队的质素,自2020/21学年起,新入职教师必须于首三年内完成30小时的核心培训课程。有关要求已于教育局通告及网页清楚列明,教育局亦提供足够的名额供合资格的教师报读。此外,教育局不时透过通函及信函等提醒学校及新入职教师尽早完成课程。教师在适当的规划下,应可于三年内完成。若教师未能按教育局要求于限期内完成课程,有违上述专业操守准则,本局会严肃跟进,包括从专业操守的角度检视有关教师的注册,按情况向他们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如发出警告信或劝喻信。
学校作为雇主,有责任监察及确保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包括安排新入职教师于修读期限前完成相关的核心培训课程。如学校的新入职教师未符合核心培训要求,教育局会要求学校的校董会/法团校董会/学校管理委员会作出解释,并按情况向学校发出管理信。
根据纪录,绝大多数教师均能达到培训要求。教育局鼓励教师尽早完成指定核心培训,并促请学校密切监察有关教师的培训进度,作出适当安排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