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险
为了教师、学生及学校的利益,所有学校均须郑重考虑投购适切的保险,以应付火警、意外及学生和其他人士受伤事件导致学校须承担的公众责任,以及根据《雇员补偿条例 》的规定须给予其雇员的赔偿。
政府购买资助学校(包括未完全变成为直资学校的原资助学校)及按额津贴学校的综合保险计划。
综合保险计划由三部份组成,即公众责任、雇员补偿及团体人身意外。有关详情,请参阅下列资料。
计划承保范围的简介 (只有英文版)
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及三十一日举办的 2023/24 及 2024/25 学年的「综合保险计划」简介会 :
讲题资料
学校建筑物安全
学校建筑物的设计、建造、结构各部分的防火能力以及材料性质,须能确保在校人士的健康及安全。学校须经常修葺校舍,并安排获授权人士视察校舍,以确保校舍结构稳妥。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做好安全预防措施( 例如拆卸工程预防措施 、防堕网 ) 。学校须遵守消防条例或规定,维持消防装置或设备 性能良好。除经常任秘书长以书面同意外,不得对校舍作任何结构上的改动或将课室分间。校董会或法团校董会应确保遵守《教育条例 》、《教育规例 》、《消防条例 》及其他有关条例,以及参考《学校行政手册 》,确保校舍安全。
雇员职业安全
学校须按《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和其附属规例保障其雇员工作时的安全及健康。学校应订明各种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工序、作业装置、材质使用或存放标准,以确保员工安全和健康。雇员亦须遵从法例的规定,保障自己和其他可能受影响人士的安全及健康。学校可考虑制订一套职业安全及健康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制度的组织、安全责任分配、风险评估、工作间的安全及健康规则、以及紧急应变计划。详情可参考职业安全及健康 。此外,学校应为其雇员提供职业安全及健康教育、指引和训练,并举行有关演习及急救安排。详细情况,可参考职业安全健康局 网页。此外,学校可联络劳工处职业健康服务的护士长,安排免费职业健康讲座。
学生安全
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保障其身心健康及安全。学习场所须有足够的空间、通风及照明。学校须拟定遇上火警时撤离校舍的实际计划,亦须确保教员及学生最少每6 个月举行一次包括使用校舍内全部出路的防火演习。学校须确保所有课室的出路及校舍的出路无论何时均不受阻塞。学校须备有设备齐全的急救箱,最少须有2 名教员曾接受急救训练,并提供合适房间作健康检查及急救之用。除非有教员在场,否则不得准许学生进入任何学校工场或科学实验室。教员不得向学生施行体罚。校董会或法团校董会应确保遵守《教育条例 》、《教育规例 》、《消防条例 》及其他有关条例,以及参考《学校行政手册 》,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及安全。
防火安全讲座
消防处会应中、小学的要求,为学校举办防火安全讲座/座谈会,以加强青少年对防火安全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意识,使青少年明白防火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为了向学生及学校职员提供准确及全面的防火安全信息 (私营机构未必能够达致这要求),学校可填妥申请表格後传真或寄回消防处社区应急准备课,或直接联络消防处社区应急准备课或各区消防局局长,以便安排防火安全讲座/座谈会。
校内出现气体包括不明气体异味时应采取的措施
若校内出现气体包括不明气体异味时,学校应迅速采取适当行动,包括向提供紧急服务的机关求助、给予学生适当照顾、通知家长及有关的高级学校发展主任。校长应保存受影响的班级及人数、事发日期、地点及时间等详细记录。有关详情,请遵照教育局网页内《校内出现气体(包括不明气体)异味时应采取措施的指引 》。
进行活动时的安全措施
学校须注意未经常任秘书长以书面批准,任何天台或露台不得作体育或康乐用途。除非在教员的直接监管下,否则不得容许学生置身於任何天台操场或露台。学校须确保学校工场及科学实验室内采取一切所需的安全措施,除由负责的教员对工具的使用或机械的操作或科学实验的进行给予教导外,其他人不得给予此方面的教导。学校须遵守存放有毒或危险物质的规定。此外,学校可参考以下资料:
有关学童乘搭校车的安全指引 | |
科学及科技科目 | |
视觉艺术 | |
体育科 | |
课外活动及学校筹办的户外活动 | |
热带气旋、持续大雨及雷暴 | |
「学校天气资讯」简介会 (2024年6月13日) | |
天文台的简报 | |
热带气旋及持续大雨下各项安排的宣传物品 | |
其他 | |
学生从事暑期工作的安全指引
由於部份中学生会於暑假期间从事临时工作,学校应提醒学生工作安全的重要。为向学生提供恰当的意见,学校可参阅最新的相关通告及通函,以及下列有关的资料:
(1) | 暑期工雇佣条例须知 |
(2) | 暑期工作锦囊 |
(3) | 青少年工作安全攻略 |
(4) | 学生课余工作安全须知 |
(5) | 新入职青少年的职安健须知 |